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助管工作,增强广大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根据我校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现开展校内各单位研究生助管岗位申报与核定工作,相关申报要求如下:
1.研究生助管岗位以“按需设岗、按劳取酬、竞争上岗、增强能力”的原则设立。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设岗申请,明确岗位职责,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申报表》(见附件)。研究生院(研工部)将根据各单位实际工作需求,核定助管岗位并发布助管岗位招聘通知。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原则上按本单位研究生培养规模和实际工作需要申报助管岗位;各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等原则上按照岗位缺编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和申报助管岗位。
3.各单位由于临时性工作需要,可向研究生院(研工部)申报临时性助管岗位,助管工作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4.请申报单位于3月2日下午5:00前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申报表》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文汇楼A段516),电子版发至yjsjz@snnu.edu.cn。
联系人:张昊 齐博洋
联系电话:029-85310348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6年2月24日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