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寒假放假通知安排,我校将于2016年1月16日开始放假。为确保全校研究生能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快乐的假期,现就假期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放假和返校注册工作
研究生放假时间为1月16日—2月21日。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研究生须按时返校报到,在各培养单位办理报到注册手续,2月2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研究生辅导员应于2月22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将研究生返校报到情况报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无法及时返校报到的研究生,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并说明情况。
二、研究生安全教育工作
各培养单位在放假前,研究生辅导员要与研究生导师密切配合,负责做好寒假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研究生辅导员应提醒研究生假期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加强与导师、辅导员的联系,并将以下安全注意事项传达给每一名研究生。
1.离校时将手提电脑、照相机、现金、饰品等贵重物品带走或妥善存放,切勿放在寝室内,以确保贵重物品的安全,否则责任自负。
2.注意回家、返校、探亲、访友途中以及参加各种娱乐活动的安全,不参加任何非法组织的活动。不随意将自己的有关信息提供给他人,防止上当受骗;外出应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财物,严防失窃。
三、留校研究生的管理工作
为了做好寒假期间留校生的住宿工作,请各培养单位统计留校并上报学生人数及学生名单,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协助后勤集团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假期住宿工作,相关注意事情如下:
1.寒假留宿学生需征得导师同意和学院批准。
2.为了保证寒假学生安全,原则上每个宿舍禁止单独(特别是女生)住宿。
3.留校学生中途离校,必须到所在学院请假,并在值班室登记,原则上回家同学不允许提前返校。
4.假期留校的研究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与管理。不得擅自留宿校外人员,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烧杯、电热杯、电饭煲等大功率违章电器。
5.集中住宿期间,住宿学生应保持学生宿舍的干净整洁,保持宿舍内公用设施的完整性。
6.各单位在寒假期间应有专职干部负责,学生应有具体负责人,并保持通讯电话畅通。
7.各单位须指定男女生负责人各一名,负责本学院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和信息联络工作(负责同学应为寒假期间一直留宿的学生)。
四、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引导研究生利用假期学习理论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通过参加社会调查、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受教育、长才干、做奉献。鼓励研究生参加以政策宣讲、科普宣传、科技推广、社会调查、义务服务等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保证信息畅通。全面掌握假期离校和留校研究生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情况和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报。
2.各培养单位应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强留校研究生生活秩序管理,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研究生导师作为主要责任人要密切关注留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假期去向。
3.请各培养单位将《2016年寒假留校研究生信息统计表》于1月13日前发送至yjsjz@snnu.edu.cn,并将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报送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和后勤集团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6年1月8日
附件1:2016年寒假留校研究生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2:2016年寒假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