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培养单位:
西安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2015年度续保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研究生医保工作,切实提高研究生的医疗保障水平,现开展我校2015—2016学年研究生医保参保学生的续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保年度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二、续保学生范围
全校在册并已成功参保过的延期硕士、博士研究生。从未在学校参保过的学生,不在续保范畴内。
三、续保名单确认
各学院根据申请范围,本着学生自愿续保的原则,组织学生填报《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医保续保表格》(见附件)。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6月19日前将表格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文汇楼A段515),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院邮箱yjsjz@snnu.edu.cn。
四、续保缴费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办理续保及缴费工作,续保费用为每人每学年300元,其中财政补助280元,个人缴费20元。因此申请延期毕业的2015届应届毕业生续保缴费标准仍为20元/人·年;延期期间未及时续保而自动停保的研究生,续保时则需自行补交停保期间的费用。具体收费金额由校医院医保科核定,并最终由校医院统一安排时间收取。
五、咨询方式
1.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 85310348
联系地址: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5室
2.校医院医保科 85303590
联系地址:校医院(雁塔校区)一层医保科
研究生院 校医院
2015年6月4日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医保续保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