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办理延期毕业研究生续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4

点击量:

校内各培养单位:

西安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2015年度续保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研究生医保工作,切实提高研究生的医疗保障水平,现开展我校2015—2016学年研究生医保参保学生的续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保年度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二、续保学生范围

全校在册并已成功参保过的延期硕士、博士研究生。从未在学校参保过的学生,不在续保范畴内。

三、续保名单确认

各学院根据申请范围,本着学生自愿续保的原则,组织学生填报《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医保续保表格》(见附件)。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6月19日前将表格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文汇楼A段515),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院邮箱yjsjz@snnu.edu.cn

四、续保缴费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办理续保及缴费工作,续保费用为每人每学年300元,其中财政补助280元,个人缴费20元。因此申请延期毕业的2015届应届毕业生续保缴费标准仍为20元/人·年;延期期间未及时续保而自动停保的研究生,续保时则需自行补交停保期间的费用。具体收费金额由校医院医保科核定,并最终由校医院统一安排时间收取。

五、咨询方式

1.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 85310348

联系地址: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5室

2.校医院医保科 85303590

联系地址:校医院(雁塔校区)一层医保科

研究生院 校医院

2015年6月4日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医保续保表格.xls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陕西师范大学文汇楼A段513室  邮编:710119

联系电话:029-85310349  传真:029-85318713  E-mail:ygb@snnu.edu.cn

  • 党委研究生
    工作部公众号

  • 陕西师范大学
    研究生公众号

CopyRight © 2019 陕西师范大学党委研工部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