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韩良英助学金”是香港爱心人士何崇源先生为纪念其夫人韩良英女士于2021年设立的专项助学金。其宗旨是支持我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励志报国。根据《陕西师范大学“韩良英助学金”评选办法》要求,现将2023年“韩良英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通过本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研究生(2023年11月1日前通过认定),申请条件参照《陕西师范大学“韩良英助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
二、名额分配与奖励标准
“韩良英助学金”实行差额评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推荐出1名研究生,全校最终评选出受助研究生20人,每人资助人民币4800元。
三、评审程序
1.学生提交申请(11月2日-11月5日)
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陕西师范大学“韩良英助学金”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连同成绩单、获奖证书等其他评选材料一并提交至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推荐(11月6日-11月10日)
各培养单位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分团委(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对参评学生从思想状况、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提出培养单位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和评选材料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评审公示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各院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并将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于11月11日下午17时前报送以下材料:
1.拟推荐学生《陕西师范大学“韩良英助学金”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拟推荐学生成绩单与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一份;
3.《2023年“韩良英助学金”受助研究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文汇楼A段51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gb@snnu.edu.cn。
五、相关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本年度“韩良英助学金”评选工作,广泛动员学生积极申报,精心组织、严格审核,确保发挥“韩良英助学金”的资助育人作用。
联系人:许一然
电 话:029-85310349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韩良英助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韩良英助学金”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2023年“韩良英助学金”受助研究生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