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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候选人(优秀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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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3〕3号)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宝钢教育奖(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金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1万元/人;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2万元/人。

三、名额分配

2023年,宝钢教育基金会分配给我校优秀学生奖(本科生+研究生)5名,其中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1名研究生参加学校差额评选。

四、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推荐,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五、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提交(6月2-6月6日)

1)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奖助管理”→“宝钢教育奖申请管理”,点击申请。

2)在申请界面,点击右侧修改按钮,进入到详细信息的录入端口,完善个人信息、自我鉴定、科研成果三栏内容。

“科研成果”没有可供勾选的成果,则表示自己尚未在系统中录入或者录入后没有被培养单位审核。请及时将自己的论文成果、竞赛获奖等(需培养单位审核方可勾选),以及社会实践、社会公益等(录入即可)录入系统,并按照第二步继续完善。

3)核对无误后,请选择“个人信息”栏目下的“已完成”,点击右上角的提交,并导出《宝钢教育基金学生评审表》。

4)将签字完成后的《评审表》(一式二份)、盖章后的《成绩单》、志愿服务鉴定表(见附件)、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复印件等一并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评选(6月7日-6月9日)

1)培养单位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宝钢教育奖申请管理”,导出本单位申请学生的汇总表,进行培养单位内评选。

2)培养单位评选结果评出后,在“宝钢教育奖院系审核”模块下将评选结果录入、审核并提交。同时,在该模块下,导出培养单位评选结果的推荐汇总表,本单位内公示后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审核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名单并提交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审定,按要求将评议结果报教育基金会。

、报送材料要求

1)《宝钢教育基金学生评审表》一式两份;

2)提供成绩单一份

3)《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鉴定表》一份;

4)提供科研论文及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份

56月917点前,各培养单位导出宝钢教育奖拟推荐研究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至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ygb@snnu.edu.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许一然

联系电话:85310349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6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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