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厚德助学金发放工作安排,自2019年6月起,研究生厚德助学金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根据本单位在籍在册研究生情况统一申报(申请补发流程不变)。现将2022-2023学年研究生厚德助学金申请及发放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9月-2023年1月;2023年3月-2023年7月
二、进度安排
1.补发学生申报阶段:每月1日—4日。需要申请补发厚德助学金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研工”→“奖助管理”→“助学金补发申请”中,点击申请补发月份厚德助学金,并提交相关补发说明(纸质版)至研究生辅导员。补发系统开放时间:每月1日-4日00:00- 24:00。
2.培养单位申报阶段:每月5日—8日。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根据本单位在籍在册研究生情况,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研工”→“助学金”→“按月发放信息管理”中,提取当月厚德助学金应发放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全选批量提交。导出当月和补发月《发放简表》和《发放总表》纸质版,并汇总学生补发情况说明,经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当月发放名单如有变化请填写《研究生厚德助学金每月数据变动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邮箱。
说明:2022级研究生新生厚德助学金发放安排,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新生报到情况另行通知。
3.学校汇总发放阶段:每月9日—15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报表格进行审核汇总,并提交计划财务处审核发放。
三、注意事项
1. 如无特殊情况,研究生厚德助学金按照学制年限发放,如学制为2年,则发2年;学制为3年,则发3年。延期毕业学生不发放,处于休学期间的学生不发放。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每月更新研究生厚德助学金发放数据,按时准确报送。
2.研究生厚德助学金逐月发放,1学年发放10个月(当年9月-次年1月,次年3月-7月)。
3.发放标准:
研究生类型 |
厚德助学金标准 |
非在职硕士(含少干) |
800元/月 |
非在职博士(含少干) |
2300元/月 |
在职少干硕士 |
600元/月 |
在职少干博士 |
1200元/月 |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
联 系 人:仉天聪
联系电话:029-85310349
电子邮箱:ygb@snnu.edu.cn
办公地址: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3室
附件:研究生厚德助学金每月数据变动汇总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