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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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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回执受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受理对象

已办理本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各年级研究生(含2022级新生)

二、受理流程

辅导员审查学生提交的本学年《贷款受理证明》(右上角用铅笔注明培养单位、专业、学号和校验码)和《借款合同》,并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各培养单位于915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gzxzx@snnu.edu.cn汇总表与《贷款受理证明》纸质版于研究生来校后的3个工作日内统一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4室)。

三、注意事项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各培养单位报送的信息录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并将《贷款受理证明》留存,系统录入后不可更改,请准确填写汇总表信息。  

2.未办理纸质版《贷款受理证明》的同学需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下载打印。《贷款受理证明》虚线以下部分需剪下,由学生留存,丢失不补。

联系人:仉天聪

 

话:029-85310349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8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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