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辅导员考核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2021学年我校在岗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教育:主要包括思想教育、学术道德、安全稳定、网络宣传、教育效果等方面;
2.学生事务管理:主要包括评奖评优、助困帮扶、就业指导、心理辅导、服务水平等方面;
3.学生素质教育:主要包括学风建设、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效果评价等方面;
4.学生骨干培训:主要包括班团干部、党员队伍、研究生组织、宿舍骨干、作用发挥等方面;
5.个人职业素养: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工作能力、敬业态度、工作实绩、廉洁公正等方面。
三、评选安排
1.单位考核推荐阶段(8月19日—9月4日):本人填写《研究生辅导员考核评优申报表》,经培养单位签章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公开答辩评审阶段(9月5日—9月20日):申报人进行公开述职答辩(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答辩结果并结合日常考核确定初步人选。
3.网络公示报批阶段(9月21日—9月25日):将初步人选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同意后确定表彰人选。
四、相关说明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评优工作,支持研究生辅导员参加评选,并以此为契机加强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研究生辅导员工作水平。
2.研究生辅导员要结合2020-2021学年工作开展情况、创新点、特色亮点及思考进行汇报,申报材料请于9月4日16时前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联 系 人:戴 璐
联系电话:029-85310349
附件:2020-2021学年研究生辅导员考核评优申报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