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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研究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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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选树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进典型,激励研究生积极进取、奋发成才,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个人奖项: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科研创新先进个人、公益服务先进个人、校园文化先进个人、“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研究生标兵。

2.集体奖项:优秀导学团队、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学风建设先进集体。

二、评选比例

1.优秀研究生在非毕业研究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毕业研究生中评选,评选比例(含博士生)均为10%。

2.优秀研究生干部在担任研究生会、社团、班级和党团干部的研究生中评选,总人数在200人以内的单位推荐1名,200人以上的单位推荐2名,校级研究生组织指标单列。

3.科研创新先进个人、公益服务先进个人、校园文化先进个人、疫情防控先进个人总人数在600人以内的单位推荐1名,总人数在600人以上的单位推荐2名。

4.研究生标兵在各单位推荐的“优秀个人”中进行推荐评选,学校以线上或线下陈述答辩的形式进行公开评选。

5.评选优秀导学团队10个,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集体10个,学风建设先进集体10个,评选以材料评选和陈述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评选条件

1.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

(1)政治立场坚定,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主题教育活动;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积极实践,热心公益;身心健康,积极向上;服务同学,群众基础良好。

(2)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学科竞赛或专业比赛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获得各类奖学金或其他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者优先。

2.优秀研究生干部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2)担任研究生干部职务一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3)严于律已,关心同学,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自觉代表和维护广大研究生合法权益。

3.研究生标兵

符合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在专业学习、科研创新、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和学生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为学校、社会做出特殊贡献者。

4.科研创新先进个人

(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等。

(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奖等。

(3)在科学研究和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创新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等(须通过鉴定)。

5.公益服务先进个人

(1)秉承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其他各种社会公益活动,事迹感人,赢得广泛赞誉。

(2)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3)关心学校建设与发展,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管理工作,主动帮助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同学,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公益行动,以自己的努力推动校园公益活动的开展。

6.校园文化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传递青春正能量,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文体艺术赛事,取得优异成绩。

(3)能够影响并带领周边同学参加体育锻炼,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

7.“疫情防控”先进个人

(1)积极发挥研究生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践行志愿服务精神,主动协助学校、培养单位及所在支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组织服务工作,师生认可度高。

(2)积极弘扬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事迹典型。

8.优秀导学团队

(1)评选对象为一名或多名研究生导师(在我校担任导师达三年及以上)及其直接指导的研究生共同构成的导学团队。评选主要从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导师个人师德师风与学术水平、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情况、所指导团队业绩表现及育人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与评价。

(2)参评团队导师的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导师能经常与研究生谈心谈话,开展思想引导,就业指导和心理疏导,关心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导师能经常对研究生进行学业指导,举办学术交流会,为研究生参加访学、学术会议或专业实践提供机会。

(3)参评研究生须为团队参评导师的学生,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站位,能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开展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团队研究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参评团队成员在近三年无违反学术道德和校纪校规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故。

9.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集体

(1)申报集体可为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分会)、研究生社团、研究生党支部、班级等。

(2)申报集体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积极组织研究生参与校内外各类教育、服务、文体、科技、社会实践活动,各项活动的参加人数比例位居前列,表现突出,成绩优秀。

(3)申报集体积极打造特色育人文化,凝聚正能量,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开展一系列健康向上、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文化活动,涌现出具有代表性的校园文化先进个人,展示出良好的精神文化风貌。

10.学风建设先进集体

(1)培养单位重视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在推动工作方面有创新举措、品牌活动和突出成绩。

(2)引导广大研究生积极践行“抱道不曲、拥书自雄”学风和“淳厚博雅、知行合一”校风;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无学术不端行为。

(3)积极组织开展研究生“入学教育”“学术科技文化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活动月”等活动,研究生参与度高,取得良好育人效果。

四、评选办法

1.各单位要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办法进行;报送结果需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2.研究生思想品德表现由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处级干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3.研究生专业成绩、学术成果、专业获奖情况鉴定由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处级干部组织相关人员,结合专业实际进行审核和评定。

五、奖励办法

1.为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科研创新先进个人、公益服务先进个人、校园文化先进个人、疫情防控先进个人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为优秀毕业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和奖品;为研究生标兵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1000元奖金。

2.被评为“优秀个人”者,在离校前出现与评选条件相违背的行为,或者不能按期毕业者,则取消其“优秀个人”资格,驳回证书、奖品和奖金。

3.为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集体颁发奖牌,为优秀导学团队和学风建设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2000元奖金。

六、相关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优评优”工作,要依托新媒体网络等平台,在研究生中做好宣传动员,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2.做好材料报送。各单位需通知研究生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优秀个人”奖项申报,经评选审核和网络公示后于5月25日(周一)下午5时前将“汇总表”(附件6)和先进集体及“研究生标兵”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ygb@snnu.edu.cn邮箱,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做好陈述答辩。申报“研究生标兵”的候选人,申报“优秀导学团队”和“学风建设先进集体”的负责人请提前(评审会拟定5月下旬举行)做好陈述答辩准备。

附件:

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申报表

2.陕西师范大学“优秀导学团队”评选申报表

3.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评选申报表

4.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申报表

5.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优秀个人”推荐名额对照表

6.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报送汇总表

7.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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