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全体研究生:
研究生助管是研究生担任学校管理辅助工作的重要形式,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实践环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助管岗位的实践育人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2027学年研究生助管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籍非在职研究生;
(二)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认真;
2.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记录;
3.学业成绩优良,学有余力,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和精力;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报名须征得导师同意,聘期内不得影响本人正常学习和科研。
(三)原则上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学习成绩优秀者优先。
(四)原则上每名研究生同一聘任期内只能担任一个助管岗位,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三助”岗位。
二、选聘类型
1.普通助管
协助设岗单位开展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主要包括文件资料整理归档、数据的统计分析、会议组织协调、设岗单位安排的其他公务等。
2.财务助管
协助设岗单位开展日常财务工作,具体要求见通知《关于2026-2027学年研究生财务助管选聘的通知》。
三、选聘程序
1.学生申报。研究生于11月1日前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新版)向其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2.培养单位审核。各培养单位根据选聘条件于11月2日前完成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审核把关,申请须依次经导师、研究生辅导员、学院副书记进行审核。
3.设岗单位选拔。各设岗单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述职等多种形式独立或协同开展选拔工作。选拔完成后,设岗单位须于11月4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新版)完成拟录用人员信息填报工作。
4.公示聘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通过后,通过官方网站公示拟录用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并组织录用人员开展岗前教育培训。
四、工作要求
1.明确管理责任,健全培养机制。各设岗单位应指定专人担任研究生助管管理员,细化岗位职责,指定业务指导人,明确工作纪律和岗位规范,落实岗前培训和日常指导责任;聘期内应保持指导关系相对稳定,做好日常考勤和工作量记录,帮助学生熟悉工作流程、增强岗位适应能力,在保障其正常学习、科研的前提下,提升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2.严格聘期管理,加强考核评价。本学年助管聘期统一为2026年11月至2027年7月,聘期届满聘用关系自动终止;聘期内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确需更换的,须提前书面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学校定期开展考核评价,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核结果作为设岗单位下一年度岗位指标调整依据。
3.落实津贴保障,统一发放标准。设岗单位应按月报送在岗情况及工作量,确保学生津贴按时发放。津贴自聘用之日算起,在聘期内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按月核发,每人每月不超过400元,未达上限的按实计发,中途更换的按在岗天数折算。时薪标准参考《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附件2)执行。
联系人:艾米尔丁、杨璐
电 话: 029-85310349
附件:1.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流程操作说明
2.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