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研究生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1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近期,国内多所高校接连发生充电宝自燃引发的学生宿舍火灾事故,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严重威胁学生生命安全,也为我校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为切实保障广大研究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筑牢宿舍消防安全防线,坚决防范类似安全事故发生,现开展全校研究生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覆盖全校所有研究生宿舍,实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漏一间。

二、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以充电宝使用安全为核心,全面排查研究生宿舍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充电宝使用安全:严禁使用无品牌、无合格证、无安全认证的“三无”充电宝,严禁使用劣质、老化或破损的充电宝;严禁充电宝长时间充电,严禁夜间无人看守、外出期间持续充电;严禁将充电宝放置于被褥、枕头、衣物等易燃物品上充电;严禁充电宝串联充电、严禁混用不匹配的充电器。

2.大功率及违禁电器使用:严禁在研究生宿舍内使用电饭煲、电磁炉、电暖器、电热毯、大功率吹风机、冰箱、洗衣机等违禁电器;重点排查私拉乱接电线、插线板串联使用、电线破损、用电超负荷等违规行为。

3.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严禁在研究生宿舍内存放酒精、化学试剂、大量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园区内吸烟、点燃明火,杜绝一切明火隐患。

4.消防设施与疏散通道:检查宿舍及楼道内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被遮挡、损坏等情况;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无杂物堆放、堵塞等问题。

三、检查时间

1.研究生自查阶段:4月1日至4月3日,各研究生宿舍须严格对照本次检查重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逐一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如发现消防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须及时向培养单位上报。

2.培养单位复查阶段:4月4日至4月9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组织辅导员、研究生导师深入研究生宿舍,对宿舍自查情况进行全面复查,重点核查自查整改落实情况,对发现的违规电器及危险物品一律予以暂扣,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宿舍,立即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全院通报,确保专项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3.学校检查阶段: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组成校级专项检查小组,结合各单位复查情况,对全校研究生宿舍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对复查工作落实不力、仍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宿舍,予以全校通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研究生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将其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明确工作责任人,指导研究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一间宿舍、每一位研究生。

2.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各培养单位要通过主题安全宣讲、群通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宿舍防火、安全用电等相关知识,结合近期高校宿舍火灾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全体研究生增强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养成安全用电、规范用电的良好习惯。

3.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常态监管。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培养单位要建立健全研究生宿舍消防安全常态化检查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体研究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安全、和谐、文明的宿舍环境。

请各培养单位按要求认真完成专项检查工作,并于4月 10日上午12点前,将经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研究生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附件)报送至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ygb@snnu.edu.cn。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4月1日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陕西师范大学文汇楼A段513室  邮编:710119

联系电话:029-85310349  传真:029-85318713  E-mail:ygb@snnu.edu.cn

  • 党委研究生
    工作部公众号

  • 陕西师范大学
    研究生公众号

CopyRight © 2019 陕西师范大学党委研工部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