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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提交2019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12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和教育部《关于报送2019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81号)要求,为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参军入伍、直招士官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

    凡是在201771日之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复学的学生,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学费及贷款低于资助额度上限的,按个人实际缴纳金额进行申请。

    三、报送材料

    请各培养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017日(星期四)前将申请材料送至研究生院(研工部)教育管理科(长安校区文汇楼A515),材料包括:

    ()审核盖章后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须正反面打印(注:申请表是从学生个人的征兵系统中自动生成并打印的,附件表格仅作为样表参考,不做填写使用。银行账号填写申请学生本人的西安中国银行账号)。

    ()《应征入伍通知书》或《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四、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应安排专人开展工作,认真学习入伍相关的国家资助政策,在学生中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保证在校生、毕业生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确保入伍的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都能够享受国家资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雅程

    电话:029-85310349

     

    附件: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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