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机构职责
工作人员
辅导员
导学团队
学生组织
主题教育
思政研究
质量工程
组织发展
党建创新
党员先锋
评奖评优
助学贷款
三助一辅
社团活动
高雅艺术
阳光体育
资料下载
政策法规
首页 > 规章制度 > 政策法规 > 正文
毕业图像采集的说明-散拍者
发布时间:2016-09-19
点击量:
各位同学:
根据新华社陕西分社的要求,没有在学校集体拍摄的能取得双证的研究生请每周二至周五到新华社陕西分社(皇城西路20号)散拍,周一只取照片不照像。不需要在学校开具相应材料,带上相关证件直接去补拍即可。
在外地的学生可在当地省份的新华社拍照。
培养办
2016.9
上一篇:研究生毕业信息核对操作说明
下一篇:毕业证明书补办要求
研究生院
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省教育厅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教育部
主办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陕西师范大学文汇楼A段513室 邮编:710119
联系电话:029-85310349 传真:029-85318713 E-mail:ygb@snn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众号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公众号
CopyRight © 2019 陕西师范大学党委研工部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