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2025级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厚德助学金发放工作安排,自2019年6月起,研究生厚德助学金由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在籍在册研究生情况统一申报。现将2025级研究生厚德助学金发放准备工作安排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人事档案完整转入学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其中不含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
二、发放标准
学生类型 | 学生类别 | 发放标准 (每生每年) |
博士研究生 | 非在职博士(含非在职少干) | 2300元*10个月 |
在职少干博士(自2024级起) | 1500元*10个月 |
硕士研究生 | 非在职硕士(含非在职少干) | 800元*10个月 |
在职少干硕士 | 600元*10个月 |
三、时间安排
1.新生填报信息(11月5日前)
2025级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新版)”,在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完善/变更—银行卡号信息维护目录下,录入本人建设银行储蓄卡号;同时填写是否有固定工资收入,无固定工资收入研究生在线签署《无固定工资收入承诺书》(操作手册见附件),逾时未签署承诺书视为在职研究生。
温馨提示:研究生所有奖助学金由建设银行代发,由于代发无法跨行转账,只可使用建设银行储蓄卡,开户行不限,建议使用一类卡(非一类卡易造成发放失败)。
2.培养单位审查(11月10日前)
培养单位审核2025级全体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完整转入情况,辅导员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新版)”中填报2025级研究生档案是否完整转入,副书记在线批量审核后完成审查报送(操作手册见附件)。
3.后续发放事宜(11月30日前)
学校将根据各培养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设置研究生厚德助学金发放标准,后续培养单位可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新版)”中对厚德助学金拟发放名单进行审核与批量提交,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学校将于11月30日前完成2025级新生9-11月厚德助学金发放工作。
2025年12月起,2025级研究生厚德助学金将与其他年级同时按月提交、发放。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联系人:许一然 杨璐 85310349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