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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学年研究生兼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补充选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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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读研究生: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兼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补充选聘研究生兼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与数量

我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须为非毕业年级学生,本次共计补充选聘11人。

二、选聘条件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从事兼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工作。

2.心理健康,人格健全,富有爱心、责任心,乐于助人、具有亲和力,能热情细致地为学生提供心理服务。

3.学习成绩优良,在读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4.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或有过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经验的研究生优先聘用。

三、工作职责

1.协助学院(部)开展日常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心理健康活动组织策划等工作。

2.协助学院(部)面向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健康联络员、研究生朋辈心理互助员、信息员等队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训等工作。

3.协助学院(部)辅导员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日常谈心谈话、心理疏导、团体辅导等工作,能够对心理困扰学生进行初步识别评估。

4.协助学院组织完成心理育人工作、学生骨干评优评先工作。

5.完成学校和学院(部)交代的其他心理育人工作。

四、选聘程序

1.发布通知:10月28日公布选聘信息。

2.应聘报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新版)报名;相关培养单位于10月31日下午17:30前完成系统审核,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3.资格审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选拔人员名单。

4.组织选拔: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按照要求统一组织选拔及考察,择优选聘。

5.结果公示: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布聘用结果。

联系人:周全丽029-85310200

        杨  璐 029-85310349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

2025年10月28日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陕西师范大学文汇楼A段513室  邮编:710119

联系电话:029-85310349  传真:029-85318713  E-mail:ygb@s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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