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助管岗位申报的通知》精神,现将研究生助管选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硕士、博士);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认真,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3.成绩优良,有较充足的业余时间和精力,思维敏捷,知识面宽,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文字和表格;
5.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良者优先。
二、选聘类型
1.普通助管
主要协助单位开展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的整理与归档、数据的统计与分析、会议的组织与安排、接待来访人员等。
2.学院财务助管
需要协助学院开展财务相关的政策咨询、财务报销等工作,具体详情见通知《关于2025-2026学年研究生财务助理选聘的通知》。
三、选聘流程
1.学生申报
研究生需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新版)向其学院提交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该申请首先由导师进行审批,随后交由辅导员审核,再由学院副书记进行审批,最终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完成终审。
2.单位选拔
各设岗单位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独立或协同开展选拔工作。选拔方式应涵盖笔试、面试、述职等多种形式,确保选拔过程的全面性和科学性。选拔工作完成后,用人单位须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新版)完成信息填报工作,务必于9月22日前完成相应填报。
3.公示聘用
经审批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过官网公布最终录用名单,后续将对录用人员组织开展教育培训。
四、有关说明
1.各设岗单位要充分认识助管选聘工作对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作用,科学规划业务指导与日常管理工作,安排专人作为研究生助管管理员,加强对受聘研究生的日常管理,保障研究生正常学习、科研及人身安全。
2.研究生助管岗位聘期为一学年,原则上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设岗单位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聘期结束后自动解除聘用。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定期开展研究生助管考核评价,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助管解除聘任,对于设岗单位的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学年助管岗位指标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
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根据用人单位填报的助管实际工作情况和学校相关规定按月发放劳酬,津贴上限为每人每月400元,全年不超过10个月,工作时间及时薪标准参考《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附件2)。
联系人:智嘉铧 杨璐
电 话: 029-85310349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