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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宝钢教育奖候选人(优秀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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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25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5〕4号)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宝钢教育奖(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金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1万元/人;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2万元/人。

三、名额分配

2025年,宝钢教育基金会分配给我校优秀学生奖(本科生+研究生)5名,其中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1名研究生参加学校差额评选。

四、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推荐,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五、评选程序

1.学生提交申请。参评学生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新版)提交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

2.培养单位评选。培养单位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开展评选。评选结果评出后,将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3天后于6月10日(星期二)17:00前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新版)中完成审核流程,并向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报送带有学生成果的汇总表(签字盖章)。

3.学校评议审定。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名单并提交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审定,按要求将评议结果报宝钢教育基金会。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推荐工作,保证推荐质量,按时报送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 璐 许一然

话:85310349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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