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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暑期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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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4年暑期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及《关于我校2024年暑期放假及秋季开学的通知》精神,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研究生放假时间:2024713日至830日。研究生须于831日(星期六)、91日(星期日)返校并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92日(星期一)正式开始上课。

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717日(星期三)报到,718日至728日在校学习,729日结束学习离校。

2024级研究生报到:93日(星期二)报到。

二、留校(提前返校)程序

申请方式:研究生个人需通过研究生信息系统提交留校(提前返校)申请(附件1)。假期留宿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即日起至711日(星期四)上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

签署承诺书:留校研究生及导师需认真阅读并签署《假期留校研究生安全承诺书》(附件2)、《假期留校研究生导师安全承诺书》(附件3),并将签署后的承诺书交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

审核与住宿安排:各培养单位需根据导师意见审核留校申请(附件4),安排集中住宿,实行统一管理,严禁单独住宿,并于711日下午5:00前将《研究生假期留宿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ygb@snnu.edu.cn,纸质版材料需经分管研究生教育或分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工作部署:各培养单位需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分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等成员的研究生暑期教育管理工作专班,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在放假前召开暑期留校研究生专题工作会议,对暑假期间研究生的学习生活、社会实践、服务保障等做出细致安排。

安全教育:各培养单位需在假期内开展至少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排查,配合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做好假期留校研究生的住宿管理。留校研究生中途离校需向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履行请假手续,并在社区值班室做好登记,离校后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

管理责任:各培养单位需全面掌握假期离校和留校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建立信息台账,加强家校协同和信息互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导师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研究生假期学业指导、心理辅导和困难帮扶,密切关注研究生的思想动态。主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辅导员需确保信息畅通,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人人尽责。

四、其他要求

各培养单位于97日(星期四)上午12:00前,将《2024年暑假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表》(附件5)报送至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文汇楼A513室)。

联 系 人:杨璐 艾米尔丁

联系电话:85310349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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