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培养单位:
为鼓励引导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珍惜大学时光,开拓创新进取,报效国家社会。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振国先生在我校设立了专项奖学金。根据《陕西师范大学“隆基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将我校研究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对象、名额及标准
奖励对象:新能源材料研究领域1-3年级博士生(硕博连读生科研成果自博士入学之日起算)。
奖励名额:2名优秀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以1:1.5比例报送推荐名单。
奖励标准:每人奖励10000元。
二、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7日-10月10日):学生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隆基奖学金”申请,并按照学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评选(10月11日-10月20日):材料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分团委(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组织本单位的评选,并将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0日前将拟推荐研究生名单和评选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3.学校评审(10月21日-10月30日):学校评审工作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并将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将拟获奖学生名单和评选材料报送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批。
三、报送要求
请于10月20日前,将研究生“隆基奖学金”评选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文汇楼A段513)。具体如下:
1.拟推荐学生《“隆基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拟推荐学生成绩单一份(A4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3.拟推荐学生在材料学主流期刊发表的SCI一区及以上论文、学生主持校级及其以上重要课题的证明材料1份;
4.学院《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度“隆基奖学金”参评研究生信息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列,注明递补),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ygb@snnu.edu.cn;
5.学院《2023年“隆基奖学金”研究生评奖情况说明》,参考模板见附件4,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ygb@snnu.edu.cn。
联 系 人:许一然
联系电话:85310349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