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和奖励,为做好该奖项评审工作,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24号)和《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陕师校发〔2023〕88号),现将2023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的对象为品学兼优、综合表现优异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申请条件
申请者基本条件及评审组织具体内容详见《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
四、名额分配
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名额38个,硕士研究生名额119个,分为“定额评选”和“差额评选”两类。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2。
五、进度安排
(一)成果录入审核(10月8日前)
1.学生录入成果(9月25日-9月28日)
学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本人科研论文、成果竞赛、专利、主持参与课题、实践科研经历等成果(操作详见附件3)。
2.培养单位审核(9月29日-10月8日)
研究生秘书对科研论文、专利、软件著作、出版专著、主持参与课题等进行审核,根据院系评选办法修改核定论文等级(操作详见附件3)。
研究生辅导员对成果竞赛及其他成果等进行审核。
备注:录入成果经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分别审核后方可用于申请奖学金,未经审核的成果无法用于申请。
(二)学生提交申请(10月9日-10月10日)
1.申请。学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申请(操作详见附件6),完善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导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科研成果一览表》,按要求签字。
2.提交。将签字完成后的《审批表》《一览表》《导师推荐意见》《无学术不端行为承诺书》和盖章后的《成绩单》一并交至研究生辅导员处。
学生如遇特殊情况,请提交学院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处理。
(三)培养单位评选(10月23日前含公示5个工作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申请组织及初步评审工作。评选前将本单位评审实施细则在学院公示;评审后需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采用网上公示与张榜公示相结合的方式,内容包括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评审实施细则、评选程序以及所推荐研究生的个人基本情况和参评信息等。
(四)学校审核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差额评选工作。
(五)学校审定
学校召开相关会议审定获奖名单,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六、报送要求
1.评选细则上报:各单位请于10月13日前将本单位公示后的“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统一报送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科(文汇楼A段513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ygb@snnu.edu.cn。
2.评选结果上报:各单位请于10月23日前将已通过公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科(文汇楼A段513室)。
具体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份,签字盖章(系统导出);
(2)《科研成果一览表》2份(系统导出);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导师推荐意见》1份(附件下载);
(4)《成绩单》1份,须加盖公章;
(5)《无学术不端行为承诺书》1份(附件下载);
(6)《评选结果汇总表》1份(系统导出),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至ygb@snnu.edu.cn;
(7)《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1份(参考模板见附件5),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ygb@snnu.edu.cn;
(8)备注:参加差额评选的学生,另附上科研成果纸质复印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定额评选学生则不需要。
3.参评成果有效期:自所在层次入学之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
请各单位评奖时要把握时间进度,严格按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联系电话:029-85310349
联 系 人:许一然
联系邮箱:ygb@snnu.edu.cn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