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读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和《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学校相关规定和各培养单位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为非毕业年级学生)
二、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理论素养,爱校荣校,自觉传承弘扬“西部红烛两代师表”精神。
2.热爱学生工作,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敬业奉献、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在师生中具有较高的认可度。
3.业务能力强,在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团结协作、调查研究和办公软件使用等方面能力突出。
4.学有余力,成绩优秀,能够处理好学习和工作之间的关系。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优先聘用。
三、工作职责
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具体岗位要求见《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附件1)。
四、工作待遇
1.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津贴为每月1000元,在完成工作的次月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按月发放。
2.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者,颁发《陕西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任职证书》。考核优秀者,给予奖励。
五、选聘程序
1.公布选聘信息:8月29日公布选聘信息。
2.应聘报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与《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推荐汇总表》(附件3),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各培养单位于9月11日下午17点前将附件2与附件3报送至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文汇楼A段5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gb@snnu.edu.cn。
3.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选拔人员名单。
4.选聘考察: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组织选拔,择优选聘。
5.结果公示: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公布聘用结果,并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仉天聪 85310349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 时浩翔 85310322
附件:
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
2.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
3.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