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国际竞争力和人才培养质量,鼓励学生学习外语,拓宽国际视野,加强对外交流,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办法》(陕师校发〔2019〕7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基金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非在职)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思想政治素养,无违规违纪行为。
3.学生参评年度内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即一次性通过考试,无重修或补考记录)。
三、奖励范围
奖励范围包括英语、日语、韩语、德语、俄语和法语等外语水平能力考试,且获得证书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自明年起本基金不再执行)。
四、奖励标准
专项奖励分为“拔尖”和“优秀”两个等级,拔尖等级每人奖励3000元,优秀等级奖励金额根据学校划拨奖励总经费及本年度学生申报情况确定,不同类别外语考试评定标准参见附件1。
五、奖励名额
1.拔尖等级的获奖学生不限名额。
2.优秀等级名额根据奖励拔尖等级后的剩余金额和奖励标准确定,其遴选按照下列标准依次进行,由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1)根据申请情况,按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类外语考试奖励申请所占比例确定优秀等级奖励名额。
(2)同类别考试,评审标准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序,分数相同的,按考试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分数和考试时间相同的,按入学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3)每人在就读期间仅限获得该语言类别奖励1次。
六、申报程序
1.学生申请(5月25日-5月28日)
系统开放时间:2023.5.25 12:00—2023.5.28 23:59
(1)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奖助管理”→“外语专项奖申请”,点击申请。
(2)进入申请界面,点击右侧修改按钮,完善信息;
(3)核对无误后,请选择“个人信息”栏目下的“已完成”,点击右上角的提交,并导出《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外语考试专项奖励基金申请表》;
(4)将签字后的《申请表》、成绩单(加盖单位公章)、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复印件提交至研究生辅导员老师。
2.学院评选(5月29日-6月1日)
(1)辅导员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外语专项奖审核”,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审核。
(2)各培养单位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6月2日(周五)下午5:00之前,将单位签章的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推荐学生的个人材料一并报送至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3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ygb@snnu.edu.cn。
3.学校审核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会同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初审,将初审结果上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奖励金发放至获得奖励学生个人银行账户中。
联 系 人:许一然
联系邮箱:ygb@snnu.edu.cn
联系电话:85310349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