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要求,选树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进典型,激励研究生积极进取、奋发成才,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留学生、在职研究生除外)
二、评选类别
1.个人奖项: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标兵、研究生年度人物。
2.集体奖项:“十佳”研究生分会。
三、评选比例
1.优秀研究生在非毕业研究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毕业研究生中评选,评选比例(含博士生)均为10%以内。
2.优秀研究生干部在担任研究生会、社团、班级和党团干部的研究生中评选,总人数在200人以内的单位推荐1名,200人以上的单位推荐2名。校级研究生组织指标单列。
3.研究生标兵、研究生年度人物在各单位推荐的“优秀个人”中各择优推荐1人。
4.“十佳”研究生分会10个。
四、评选条件
一、个人奖项
1.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30%,无不合格课程情况。身体健康,体质测评达标。
2.科研成果突出,综合素质全面,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尊敬师长,师生反映良好。
3.获得国家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及国家、省、市级表彰的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4.除上述条件外,优秀研究生干部还应具备条件:曾担任学校、院部或班级学生干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5.除上述条件外,研究生标兵还应具备条件:在学习科研、创新创业、服务社会、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
6.除上述条件外,研究生年度人物还应具备条件:能够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起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且至少获得一次国家级奖励或奖项。
二、集体奖项
“十佳”研究生分会
1.能够以加强对研究生的政治引领为根本,积极践行“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时代要求。
2.积极举办或承办有助于研究生科研进步的学术活动和阳光健康的文体活动,品牌活动有特色、有亮点。
3.落实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宗旨,设置权益维护通道,积极了解研究生各类诉求。
五、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在系统提交申请,集体提交书面申请。
2.各培养单位成立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研究生工作的处级干部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辅导员、导师代表及研究生代表组成。原则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奖项不可兼得。
3.各培养单位以现场答辩或民主评议等多种方式进行评选,评选后在单位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5月24日前向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报送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4.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对培养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请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5.学校为获奖集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品、奖金等。
六、材料报送
1.研究生标兵、研究生年度人物需提交个人申报表(附件1、附件2)及信息汇总表(附件3),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单位推荐意见。
2.“十佳”研究生分会需提交集体申报表(附件4)。
3.各培养单位需填报经由本单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签审的汇总表(附件5)、评选情况说明与公示截图。
各单位于5月24日下午5时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电子版打包(命名:2023×××院(部)、研究中心(所)评优材料,子文件夹以奖项+数量命名)发送至ygb@snnu.edu.cn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罗鑫帅
联系方式:85310349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