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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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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优秀辅导员示范引领队伍,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提升思政育人实绩实效为主要着力点,围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项目制研究、学术型研讨、沉浸式实践和创新性探索,进而形成可供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果,加快构建研究生辅导员相互合作、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努力打造研究生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成长新平台。

二、培育对象

以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团队为主,鼓励其他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参与建设,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跨类别合作申报。

三、建设内容

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围绕辅导员工作职责开展建设,主要包括: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内容,可重点结合新时代好青年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研究生党员培养及支部建设等方面进行申报。

四、组织实施

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采取申报审核制,按照组织申报、资格审核、专家会评、培育建设四个阶段开展。学校将与入选培育的辅导员工作室签订周期发展目标责任书,辅导员工作室在建设周期内按照既定目标完成相应任务。

(一)开展课题研究。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应以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为基础,针对新形势下研究生辅导员工作面临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探索研究生辅导员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建设周期内应积极申报校级以上课题,撰写高质量论文。

(二)增进实践研讨。在建设周期内,积极参加兄弟高校、同行学会的各类学习研讨和交流活动,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巩固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专题培训成效,夯实辅导员队伍建设职业化步伐,增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专业化水平。

(三)提升育人实效。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应围绕辅导员工作职责、研究生的群体特点和成长需求,深度聚焦立德树人成效,培育出一批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先进研究生典型。

(四)打造工作品牌。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形式新颖、内涵丰富、内容精彩的各类品牌活动,打造能够体现研究生特点的系列工作品牌,凝练总结可供推广的典型经验、示范举措,在更广范围内推广实践,在建设周期内打造校级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品牌。

五、成员条件

每位申报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工作室,工作室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热爱高校辅导员事业,能够准确把握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研究生成长发展规律,创造性地开展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三)具有扎实的理论研究基础和一定的工作实绩。

六、保障支持

(一)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为辅导员工作室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辅导员工作室的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和实践交流等方面。

(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推荐建设成效显著的工作室参加校内外交流展示,并在研究生培优探索课程和各类创建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

七、其他事项

有申报意向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创建申报表》(见附件),于4月28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gb@snnu.edu.cn,纸质版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3)。

联系人:戴 璐 许一然

电 话:85310349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创建申报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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