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助管选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校内各单位提出设岗申请,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召开专题会议审核评定,确定2022-2023学年设置研究生助管岗位166个。现将研究生助管选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硕士、博士);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认真,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3.成绩优良,有较充足的业余时间和精力,思维敏捷,知识面宽,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文字和表格,熟练使用网络应用系统;
5.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良者优先。
二、选聘流程
1.学生申报(9月28日—9月30日)
9月28日起,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及个人意愿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newyjs.snnu.edu.cn/)网上填报《学生助管岗位申请表》并从系统导出后打印,经导师和培养单位签字盖章推荐后,参加用人单位选拔时交至拟应聘单位。
注意:应聘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助管岗位在拟应聘单位中选择“学校办公室”;应聘校史编研工作专班岗位在拟应聘单位中选择“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拟应聘岗位选择校史编研工作专班相关岗位即可。
2.单位选拔(10月8日—10月11日)
用人单位可独立或合并开展选拔工作,选拔方式包含但不限于笔试、面试、述职等形式。选拔完成后,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选依次排序,于10月11日下午5点前将经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版《助管信息汇总表》并附全部拟聘人员《学生助管岗位申请表》纸质表原件报送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科,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ygb@snnu.edu.cn。
3.公示聘用(10月12日—10月15日)
经审批后,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过官网公布最终录用名单,后续将对录用人员组织开展教育培训。
三、有关说明
1.研究生助管的培训和考核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日常管理及考勤由用人单位负责。各用人单位要加强对研究生助管的安全教育,承担对研究生助管的指导职责,指定岗位导师,落实指导责任,指导和规范研究生做好助管工作。
2.研究生助管岗位聘期为一学年,聘期结束后自动解除聘用;聘任期间,定期考核不合格或所在用人单位日常考核认为不适合从事助管工作的,经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后解除聘任;聘期结束后,本人愿意继续从事助管工作的,需重新参加下一学年助管选聘。
3.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根据用人单位填报的助管实际工作情况和学校相关规定按月发放劳酬, 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超过400元,全年不超过10个月,所需费用从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三助”经费中支出。
如有疑问,请致电研究生教育管理科(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3),联系人许一然,电话029-85310349。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助管岗位
附件2:学生助管岗位申请操作指南
附件3:助管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