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选树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进典型,激励研究生积极进取、奋发成才,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个人奖项: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标兵、学生年度人物。
2.集体奖项:优秀导学团队、学风建设先进集体。
二、评选比例
1.优秀研究生在非毕业研究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毕业研究生中评选,评选比例(含博士生)均为10%以内。
2.优秀研究生干部在担任研究生会、社团、班级和党团干部的研究生中评选,总人数在200人以内的单位推荐1名,200人以上的单位推荐2名。校级研究生组织指标单列。
3.研究生标兵在各单位推荐的“优秀个人”中进行推荐评选,学校以线上或线下陈述答辩的形式进行公开评选。
4.学生年度人物各单位可择优推荐1-2人。
5.评选优秀导学团队10个,学风建设先进集体10个,评选以材料评选和陈述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评选条件
1.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
(1)政治立场坚定,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主题教育活动;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积极实践,热心公益;身心健康,积极向上;服务同学,群众基础良好。
(2)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学科竞赛或专业比赛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获得各类奖学金或其他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者优先。
(3)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优秀士兵”等荣誉,且在校表现优秀的,复学学年自动认定为“优秀学生”(不占用单位正常名额)。
2.优秀研究生干部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2)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3)严于律已,关心同学,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自觉代表和维护广大研究生合法权益。
3.研究生标兵
符合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在专业学习、科研创新、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和学生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为学校、社会做出特殊贡献者。
4.学生年度人物
全日制在册的中国籍学生,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学习优秀,刻苦钻研;品行良好、乐于奉献,并在学生群体中具有深厚群众基础及较高认可度。参选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9年起)。原则上已获得往届“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除以上条件外,参选学生需在以下至少一项中具有突出表现:
1.勤奋好学: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果显著,求学故事感人,或学习方法独特并帮助到他人。
2.立志从教:弘扬践行“西部红烛精神”,积极投身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事迹具有典型性、感染力。
3.科研创新: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在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文章;取得重大发明突破,科技创新成果荣获国家专利,且有较强的实用价值或学术价值。
4.社会实践: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做到持之以恒,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带动效应。
5.自强不息:自立自强,直面逆境,即使身处不利环境中,仍能乐观面对,积极进取,严于律己,提升自我。
6.自主创业:积极投身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创业经历具有积极的社会影响和示范作用。
7.其他方面具有突出事迹,获得广泛好评。
5.优秀导学团队
(1)评选对象为一名或多名研究生导师(在我校担任导师达三年及以上)及其直接指导的研究生共同构成的导学团队。评选主要从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导师个人师德师风与学术水平、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情况、所指导团队业绩表现及育人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与评价。
(2)参评团队导师的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导师能经常与研究生谈心谈话,开展思想引导,就业指导和心理疏导,关心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导师能经常对研究生进行学业指导,举办学术交流会,为研究生参加访学、学术会议或专业实践提供机会。
(3)参评研究生须为团队参评导师的学生,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站位,能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开展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团队研究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参评团队成员在近三年无违反学术道德和校纪校规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故。
6.学风建设先进集体
(1)培养单位重视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在推动工作方面有创新举措、品牌活动和突出成绩。
(2)引导广大研究生积极践行“抱道不曲、拥书自雄”学风和“淳厚博雅、知行合一”校风;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无学术不端行为。
(3)积极组织开展研究生“入学教育”“学术科技文化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活动月”等活动,研究生参与度高,取得良好育人效果。
四、评选办法
1.各单位要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办法进行;报送结果需在单位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2.研究生思想品德表现由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处级干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3.研究生专业成绩、学术成果、专业获奖情况鉴定由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处级干部组织相关人员,结合专业实际进行审核和评定。
4.已获得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学生自动认定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占用培养单位名额。
5.各培养单位评奖评优报送汇总表中的学生名单须按照推荐优先级进行排列。若研究生申报“研究生标兵”落选,则自动顺位至“优秀毕业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
6.原则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奖项不可兼得。
7.被评为“优秀个人”者,在离校前出现与评选条件相违背的行为,或者不能按期毕业者,则取消其“优秀个人”资格,驳回证书、奖品和奖金。
五、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在系统提交申请,集体提交书面申请。
2.各培养单位成立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研究生工作的处级干部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辅导员、导师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
3.各培养单位以现场答辩或民主评议等多种方式进行初审,初审后在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6日前向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报送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4.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对培养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请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对拟获奖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5.学校组织召开表彰大会,为获奖集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品、奖金等。
五、材料报送
(一)学生申报材料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材料:申报表(附件1);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复印件(单位审核原件,核实属实后在复印件盖章);“优秀毕业研究生”须提供不超过1500字个人事迹材料。
2.“优秀研究生标兵”申报材料:申报表(附件1);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3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培养单位推荐意见;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复印件(单位审核原件,核实属实后在复印件盖章)。
4.学生年度人物申报材料:报名表(附件4)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推荐意见,包括师生评价意见(1名老师和1名学生实名给予评价意见,不少于150字)和培养单位负责人推荐意见(不少于150字);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突出先进事迹,刻画人物形象,内容不要面面俱到,避免单纯罗列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切忌写成全面总结式的个人汇报。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副标题为“××学院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个人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3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5.优秀导学团队申报材料:申报表(附件2);申报单行材料(要求图文并茂,不超过2000字)。
6.学风建设先进集体申报材料:申报表(附件3);申报单行材料(要求图文并茂,不超过2000字)。
(二)各单位报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1.研究生评奖评优报送汇总表(附件5);
2.优秀研究生标兵(附件1)、学生年度人物申报表(附件4)、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照片、单位推荐意见、年度人物师生评价意见;
3.优秀导学团队、学风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附件3)、申报单行材料。
4.各培养单位评选情况说明。
六、相关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优评优”工作,要依托新媒体网络等平台,在研究生中做好宣传动员,引导学生个人、集体积极申报,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2.严格规范程序。精心组织,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要科学统筹、把握节奏,确保推优工作按时并高质量完成。
3.做好陈述答辩。申报“研究生标兵”的候选人,申报“优秀导学团队”和“学风建设先进集体”的负责人请提前(评审会拟定5月中旬举行)做好陈述答辩准备。
各单位于5月16日下午5时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科,电子版打包(命名:2022×××院(部)、研究中心(所)评优材料,子文件夹以奖项+数量命名)发送至ygb@snnu.edu.cn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戴 璐 仉天聪
联系方式:029-85310349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