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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2021-2022学年研究生助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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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相关部门,全体研究生:

为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发挥研究生助管工作对研究生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现将2021-2022学年研究生助管岗位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资助育人导向。发挥“三助一辅”工作在研究生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育人作用,教育引导研究生助管在参与组织、管理、沟通、协调等资助育人活动中,培养责任意识、协作精神,提升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2.坚持服务基层导向。明确“三助一辅”管理工作服务培养、服务教学、服务学生、服务教师的定位要求,做好助管岗位的资源配置工作。以优先满足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和培养单位的需求为原则,助推研究生教育和学校事业发展。

3.坚持择优选聘导向。建立开放、公开的聘用制度,统一发布选聘信息,严格招聘条件和招聘流程,对聘任、考评结果等进行公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良或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使真正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得以聘任。

二、工作安排

1.岗位申报

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设岗申请,明确岗位职责,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助管岗位需求申报表》,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研工部)教育管理科(如所在部门还没有管理权限的可以下载填写岗位申报表提交),电子版发至ygb@snnu.edu.cn,申报时间截止915日。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等可按照岗位缺编1:2的比例申报助管岗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按本单位研究生培养规模和实际工作需要申报助管岗位(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3个岗位)。

2.岗位核定

研究生院(研工部)根据各单位岗位申报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召开工作评审会议,确定各单位助管岗位数量。

3.发布公告

研究生院(研工部)在全校公开发布研究生助管岗位招聘通知,公布各单位岗位名称、数量及招聘要求。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学生助管岗位申请表》,经培养单位和导师推荐后,将申请表交至研究生院(研工部)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至ygb@snnu.edu.cn

4.选拔聘任

研究生院(研工部)对应聘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核和择优选拔。在尊重应聘者填报志愿和用人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助管岗位人员进行统一分配。

5.公示聘用

选聘名单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上岗,津贴待遇参照《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6.考核评优

圆满完成学习科研任务,认真履行位职责的助管同学予以评优表彰,对优秀研究生助管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津贴奖励。

三、相关说明

1.目前已在岗的研究生助管,如愿继续担任相关工作,需重新申报。

2.研究生院(研工部)将根据设岗数量,在各用人单位设置研究生助管管理员1名,指导教师若干名,负责研究生助管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3.各单位由于临时性工作需要,可向研究生院(研工部)申报临时性助管岗位,助管工作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如有疑问,请致电研究生院(研工部)教育管理科,联系人仉天聪,电话029-85310349

 

附件1.助管岗位需求申报操作指南(用人单位)

附件2.学生助管岗位申请操作指南(应聘人员)

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申报表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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