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厚德助学金发放工作安排,自2019年6月起,研究生厚德助学金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根据本单位在籍在册研究生情况统一申报(申请补发流程不变)。现将2020年10月研究生厚德助学金申请及补发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1日-14日
二、进度安排
1.补发学生申报阶段:10月1日-4日。需要申请补发厚德助学金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研工”→“奖助管理”→“助学金补发申请”模块点击申请补发月份厚德助学金,并提交相关补发说明至研究生辅导员(补发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10月1日 00:00-2019年10月4日 23:59)。
重要提醒:2020级研究生在此时间段内不必进行厚德助学金补发申请,但需及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建行卡号、联系方式等)。
2.院系申报阶段:10月5日-9日。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根据本单位在籍在册研究生情况,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助学金”→“按月发放信息管理”中,提取9月(新生)和10月厚德助学金应发放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全选批量提交。(针对2020级新生,学院审核时应以学生档案到校情况为准,新生档案暂未寄到的视为在职人员,不享受厚德助学金)最后,导出当月和补发月《发放简表》和《发放总表》纸质版各一份,会同《2020级研究生新生未交档案名单》(见附件)及学生补发情况说明,经院系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研工部)教育管理科。
3.学校汇总发放阶段:10月10日-14日。研究生院(研工部)对各单位上报表格进行汇总,并提交财务处基金科审核、发放。
三、注意事项
1.研究生厚德助学金无特殊情况外按照学制年限发放,如学制为2年,则发2年;学制为3年,则发3年。延期毕业学生不发放。
2.研究生厚德助学金逐月进行发放,1年发放10个月(9月-次年1月,3月-7月)。
3.发放标准:
研究生类型 |
厚德助学金标准 |
非在职硕士(含少干) |
800元/月 |
非在职博士(含少干) |
2300元/月 |
在职少干硕士 |
600元/月 |
在职少干博士 |
1200元/月 |
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院(研工部)教育管理科。
联系人员:杨雅程
联系电话:029-85310349
附件:2020级研究生新生未交档案名单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