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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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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所):

为提升我校研究生资助工作的精准度和科学化,切实保障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就学、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陕西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修订)》(陕师校发〔201913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2021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我校在籍在册的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含建档立卡家庭研究生)

二、困难级别

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为困难和特别困难两个等级

三、确认程序及时间

1.学生网上申请(910-13日)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困难申请——困难申请信息管理” 选项中完成个人及家庭经济情况填报,下载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至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

2.评议小组认定(914-16日)

辅导员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修订)》,组建评议小组,召开评选认定会并进行投票。辅导员根据评议小组成员投票、申请人日常表现、结合学生是否有助学贷款等情况,综合判定学生的困难等级。

3.培养单位领导审核(917-18日)

辅导员将评议后的认定结果提交至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处进行审核。

4.公示(919-21日)

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含通过“困难认定直通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5.归档(922-25日)

公示无异议后,辅导员将认定结果通过系统提交至研究生院(研工部)管理员。同时将加盖学院公章的信息汇总表(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研工部)教育管理科。

请注意:为全面细致摸清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准确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现状,我校非2020级研究生新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参加本次信息确认工作。未参加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各类助困性质的奖助学金和困难补助。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直通车”

为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今年特别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直通车”,具体安排说明如下:

1.申请条件。确因家庭经济困难原因不便他人知晓的同学,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直通车”。

2.认定程序。此类学生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在系统中提出申请,可直接跳过评议小组认定,由辅导员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实际情况,确定其困难等级。其它程序同上。

五、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确认是认真贯彻落实精准资助政策的重要举措,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执行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为进一步实施精准资助做好基础工作。

2.做好审核认证。各培养单位要组织辅导员认真学习《陕西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修订)》(陕师校发〔2019133号)文件精神,不落下任何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于申请认定“直通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做好隐私记录和保密工作。

3.做好归档备案。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是动态变化的,辅导员应定期维护系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如需调整本单位困难学生档案,需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研工部)审核备案。

4.做好教育引导。各培养单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确认后,通过奖贷助补减免等资助措施,开展精细化、个性化的帮扶活动,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诚信和感恩,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


未尽事宜,请致电研究生院(研工部)教育管理科。

联 系 人:杨雅程

联系电话:029-85310349



附件1:关于印发《陕西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汇总表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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