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研究生助管是我校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载体。为表彰优秀研究生助管,总结该学年研究生助管工作,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助管培养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和《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研究生院(研工部)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研究生助管”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2018—2019学年在设岗单位服务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的研究生助管。
2.原则上各用人单位推荐一人,推荐人数最高不超过本单位研究生助管人数的30%。
二、奖励办法
学校将对优秀研究生助管予以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道德品行良好、工作积极主动,尊敬师长、服务师生,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2.每月参与助管工作的时间不低于40小时。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具有服务意识,热心为同学服务,为所在单位师生所信任和认可。
4.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秀。
5.在岗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研究生助管:
(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2)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3)课程考试不及格;
(4)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被宿舍服务中心警告或通报者;
(5)不服从工作安排、与老师和同学发生冲突的;
(6)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产生严重后果的。
四、评选安排
1.助管提交申请阶段(12月4日-6日):各单位助管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陕西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助管申请表》(详见附件),完成一份工作总结(不少于1500字)。
2.单位考核推荐阶段(12月9日-10日):各单位在申报基础上进行初评,依据对应名额,确定拟推荐人选,报送研究生院(研工部)。
3.评选小组审定阶段(12月11日-12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研究生助管提交的申请表和工作总结,结合用人单位反馈的工作内容及业绩进行评审,初步确定优秀研究生助管名单。
4.网络公示报批阶段(12月13日-15日):研究生院(研工部)将初步人选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同意后确定最终名单。
五、相关说明
1.“优秀研究生助管”评选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相关单位应以此为契机加强研究生助管考核管理,全面提高研究生助管工作水平。
2. 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10日(周二)17点前将本单位拟推荐人选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院(研工部)教育管理科(文汇楼A段515办公室)。
联 系 人:杨雅程 齐博洋
联系电话:029-85310349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优秀研究生助管”申请表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