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辅导员考核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7年度我校在岗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
二、评选指标
共评选8名优秀研究生辅导员,每人奖励1000元(在2018年新学期学生工作会议上发放)。
三、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教育:主要包括思想教育、学术道德、安全稳定、网络宣传、教育效果等方面;
2.学生事务管理:主要包括评奖评优、助困帮扶、就业指导、心理辅导、服务水平等方面;
3.学生素质教育:主要包括学风建设、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效果评价等方面;
4.学生骨干培训:主要包括班团干部、党员队伍、研究生组织、宿舍骨干、作用发挥等方面;
5. 个人职业素养: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工作能力、敬业态度、工作实绩、廉洁公正等方面。
四、评选安排
1.单位考核推荐阶段(1月12—19日):本人填写《2017年研究生辅导员考核评优申报表》,经培养单位签章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公开答辩评审阶段(1月20—23日):申报人进行公开述职答辩(每人6分钟陈述),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答辩结果并结合日常考核确定初步人选。
3.网络公示报批阶段(1月24—26日):将初步人选通过研究生院(研工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同意后确定获奖人选。
五、相关说明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支持研究生辅导员参加评选,并以此为契机加强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研究生辅导员工作水平。
2.研究生辅导员要结合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创新点、特色亮点及思考进行汇报;每人汇报限时6分钟,“申报表”和PPT请于1月19日中午12时前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人:祁斌业 齐博洋
联系电话:85310349
附:2017年研究生辅导员考核评优申报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