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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校2017-2018学年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初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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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辅导员职业能力,经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和党委研工部研究,决定举办我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初赛,通过笔试和案例分析两个环节,筛选参加决赛人选,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党委研工部

二、参赛人员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所)预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必须参加;各单位主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自愿参加。

三、测试形式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题型包括:选择题、改错题、简答题、论述题和网文写作题。笔试成绩共100分,按成绩排名顺序,前40名获得参加案例分析比赛的资格。

2.案例分析。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参赛选手分为两组,每组20人,现场抽题,在一定的准备时间后,围绕案例中的问题本质、解决思路、实施办法及相关启示进行阐述,限时5分钟。该项目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得分,最高分为95分,最低分为65分。

3.最终比赛成绩为笔试成绩和案例分析成绩的平均分,前10名将获得参加学校下一阶段比赛的资格。

四、测试内容

主要考察辅导员对学生工作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理解、分析和破解能力,运用网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与技巧以及基本文字水平。

测试重点为: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相关文件和政策等。

五、测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晚上19:00,案例分析比赛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下午14:30—17:3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对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各学工组要凝聚力量、共同提升,为参赛选手提供良好条件。为了督促辅导员加强理论学习,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和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辅导员每月进行集中理论学习,学习期满后再进行测试。

2.精心设计,把握节奏。全体辅导员要结合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要求,认真复习相关知识,积极备赛参赛。

3.以考促学,提升素质。广大学工干部要以此次比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建,坚定职业理想、明确发展目标,不断提升职业能力。

4.积极观摩,相互学习。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分团委书记及本科生、研究生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对案例分析比赛进行全程观摩。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党委研工部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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