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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6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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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即将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二、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1.贷款所需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学生提供)

(申请书统一使用签字笔或钢笔,手写,内容一定要详细真实、足以说明贫困程度及申请贷款的理由,不得抄袭。并注明本人的身份证号或学号及联系电话,申请书上须由所在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贫困证明原件(县级以上民政局盖章,第三人称撰写)(学生提供)

(3)学生证复印件(1份)(学生提供)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生提供)

(5)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注:父母一方如去世,则不提供相应证明;父母双方去世,需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身份证正反两面)(学生提供)

(6)学校推荐信(学生提供)

(7)费用证明(学生提供)

(8)国助贷款信息汇总-电子版excel(学生提供)

(9)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已印制)(集中填写)

(10)借款借据(三四联签字按手印)(已印制)(集中填写)

(11)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已印制)(集中填写)

2.办理流程

(1)摸底调查→政策宣讲→贷款知识考试→资格审查→填写材料→银行组织面签→确定贷款名单→提交审核→贷款成功

(2)2016年校园地贷款具体要求:

①18日—24日,申请贷款学生持符合要求的贫困证明原件、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到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文汇楼A段516室)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按要求准备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学生证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学校推荐信、费用证明

②25日上午集中统一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借据现场进行审核。所有申请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并将之前准备的所有材料全部带齐。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场的视为放弃本次贷款。

③25日—27日,申请贷款学生自行填写《国助贷款信息汇总》-电子版,并按以下格式命名:“学院-学号-姓名-国助贷款信息汇总”,如:政经-张三-160000-国助贷款信息汇总。填写完后发送至472570685@qq.com

④29日银行统一组织进行面签。(时间暂定,地点另行通知,如有变化会及时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加群“陕师2016校园地贷款群”,群号:493912832关于贷款后续事宜,今后会统一在群里发布,请务必及时关注。有任何问题请在群里询问李倩或电话咨询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029-85310348。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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