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部门,全体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发挥研究生助管工作对研究生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研究生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研究生助管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育人中心。充分发挥“三助一辅”工作在研究生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重视通过研究生助管工作加强研究生在管理、组织、沟通、协调等多方面的能力。加强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责任意识和协作精神。
2.服务基层。明确“三助一辅”管理工作服务培养、服务教学、服务学生、服务教师的定位要求,做好助管岗位的资源配置工作。以优先满足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的需求为原则,扩大其研究生助管岗位的权重比例,保证学院对研究生培养功能的充分发挥。
3.择优聘用。建立开放、公开的聘用制度,统一发布选聘信息,严格招聘条件和招聘流程,对聘任、考评结果等进行公示。对学习成绩优良或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使真正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得以聘任。
二、岗位设置与劳酬
1.本年度全校研究生助管岗位总数为167个,其中机关单位73个,教学科研单位94个。具体招聘信息详见附件1、附件2。
2.根据工作需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在所申报的研究生辅导员助理及研究生秘书助理岗位中分设研究生日常事务助理、研究生思政助理、研究生新闻宣传员、研究生信息系统维护员,如申报岗位不足四人,可一人两岗。具体岗位职责及上报要求详见附件4。
3.本次公开聘用的研究生助管岗位使用期限为一学期。研究生院(研工部)和用人单位将对研究生助管进行分类考核,根据助管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学校相关规定发放报酬,所需费用从研究生院“三助”经费中支出,按月结算。
三、招聘条件与工作流程
1.符合下列条件和所申请岗位特殊资格要求,胜任申请岗位工作的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均可报名:
⑴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认真,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⑵ 热爱学校管理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⑶ 成绩优良,有较充足的业余时间和精力,思维敏捷,知识面宽,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⑷ 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文字和表格,熟练使用网络应用系统;
⑸ 身心健康;
⑹ 担任过学校或学院主要学生干部且成绩优良者优先。
2.工作流程
⑴3月23日—25日,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参聘者自行下载填写《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经导师及学院辅导员填写推荐意见后,于3月29日前由本人交至各用人单位和研究生院(研工部)。
⑵3月26日—29日,各用人单位根据申请表和培养单位推荐意见对申请人统一组织面试,确定助管名单。
⑶3月30日,各用人单位将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的《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助管岗位聘用名单》(附件4、附件5)交至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文汇楼A段516室,联系电话85310348),电子版发至yjsjz@snnu.edu.cn。
⑷4月1日,公布助管岗位聘用名单。
四、工作要求
1.研究生助管的上岗培训和年终考核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日常管理、考勤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各单位要加强对研究生助管的安全教育和工作指导,切实发挥助管作用。
2.对于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助管,聘用单位可以停止其工作,及时更换助管。
研究生助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用人单位应停止其工作:
⑴ 不能胜任当前岗位要求,或无法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
⑵ 因病或其他事由不能正常工作两周以上的;
⑶ 在担任助管期间休学、退学的;
⑷ 违反校纪校规的;
⑸ 工作不投入、工作态度不认真或工作屡次出现失误的;
⑹ 本人提出辞呈的。
六、其他
1.此前经研究生院批准已在上述岗位担任助管的研究生如自愿继续担任相关工作,亦需报名。
2.各单位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可向研究生院(研工部)申报临时性助管岗位,助管工作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3.研究生院(研工部)将于年末对工作认真、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助管予以表彰。
4.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6年3月22日
附件1:机关单位助管岗位设置数量.xls
附件2:教学单位助管岗位设置数量.xls
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doc
附件4: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助管岗位聘用名单(教学单位).xls
附件5: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助管岗位聘用名单(机关单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