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业,提升高校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培养高校师生创新创业精神,现拟结合山东德州、广东佛山南海区等地2015年“蓝火计划”试点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人员选拔条件
1.选拔我校在校博士研究生,理科专业优先,男女不限;
2.主要从事技术方面相关工作,如调研企业技术需求、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或组织技术难题攻关等;
3.鼓励博士团成员针对企业的重点技术难题,设计产学研合作联合研发课题。
二、活动时间、地点
1.时间:7月20日—8月20日,为期一个月;
2.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广东佛山南海区,以组团方式集中派驻地方企业。
三、食宿安排
1派驻地方人民政府指定专门部门协调接收企业安排博士团成员的食宿、交通、安全等后勤保障;
2.博士团成员派驻期内地方政府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津贴;
3.接收企业提供博士团成员往返交通,驻点期间的食宿费用,并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及博士团成员的贡献给予一定经济补助。
4.“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派驻结束后,成员应撰写总结材料,接收企业要填写反馈表。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将通报所在高校并给予表彰奖励。
四、申请程序
1.研究生下载并填写附件1《2015年“‘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申请表》,经导师、学院推荐,并于7月16日上午12:00前将《申请表》交至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文汇楼A段515室),每个培养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两人;
2.研究生院(研工部)组织选聘工作,并上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具体情况请查看附表2《关于组织博士生参加“‘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2015年试点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张昊 张明超 联系电话:85310348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5年7月15日
附件1:2015年‘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申请表.doc
附件2:关于组织博士生参加“‘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2015年试点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