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和新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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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关于推进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应用和完善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6号)要求,我校将开展2019年校园地助学贷款续贷和新办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

()办理对象

我校2016-2018级已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

()办理时间

2019111日(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办理地点

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校园E银行一层会议室

()所需材料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2018-2019学年度成绩单一份(见附件1

二、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办工作

()办理对象

我校2019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办理流程

1.参加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讲

宣讲时间:20191029日(星期二)下午4:30

宣讲地点:长安校区文津楼3112教室

主讲人:中国银行二环世纪星支行产品经理翟雯

2.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面签工作

面签时间:2019111日(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面签地点: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校园E银行一层会议室

()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积极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了解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尚未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原因,及时帮助学生了解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切实解决学生存在的学习、生活上的经济困难。

2.各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提高信息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指导贷款学生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APP等方式在线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流程见附件2)。

3.各学院要积极配合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办理和发放工作,责任到人,通知到位,同时做好学生贷后管理和诚信教育,提醒学生按时还款,切勿违约,让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良性运转,更好地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附件 1.2019年校园地贷款续贷需要准备材料

     2.2019年校园地贷款新贷需要准备材料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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