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均已开展评选工作。评选过程中,部分学院根据各院评奖细则要求,退回部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定额指标。现各研究生单位均可向研究生院(研工部)推荐1名硕士研究生参于学校层面的差额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将参加差额评选的学生信息在本单位内公示2日,10月19日下午17:00前按时将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工部)综合办公室。
二、材料上报
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份,签字盖章(系统导出);
②《科研成果一览表》2份(系统导出);
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导师推荐意见》1份(附件下载);
④《成绩单》1份,须加盖公章;
⑤ 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备注:请在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中备注清楚参加学校差额评选的学生,一并在系统中提交导出。
联系电话:029-85310348
联 系 人:张明超 李冬飞
联系邮箱:yjsjz@snnu.edu.cn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