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报送2020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78号)要求,我校及时下发有关通知并组织开展了2020届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宣讲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复核、学校综合审议,拟确定我校外国语学院陈浩等85人符合申请条件,申请代偿金总额1977350元。其中,申请学费补偿61人,合计金额1389400元;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24人,合计金额587950元,现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 系 人:王 楠(本科生)
杨雅程(研究生)
联系电话:029-85310324(本科生)
029-85310349(研究生)
附件1:2020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名单(本科生).xls
附件2:2020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名单(研究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