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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对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进行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30    浏览:

    各学院(教学中心)、研究院(中心、所):

    为更好地落实《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精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经人事处、党委学工部、研工部研究决定,对今年职称评审工作中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的认定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1.认定对象

    2020年申报晋升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岁以下)。

    2.各单位成立认定工作小组

    各单位成立认定工作小组,各学院组长由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担任,其他单位组长由分党委书记担任。

    3.认定流程

    1)个人申报。个人通过学校职称评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并向所在单位认定工作小组提交任职经历的佐证材料。

    2)单位审核。各单位认定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的任职经历进行审核,按照时间进度在系统中审核上报,并11月4前以纸质材料形式上报单位认定结果(本科生辅导员、班主任上报至党委学工部,研究生辅导员上报至党委研工部。材料中需写明工作经历和认定结果,由各单位认定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

    3)学工部认定。学工部根据各单位的审核结果,对申请人的任职经历进行确认上报。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党委研工部

                     202010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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